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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金融与房改金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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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地产金融是房改金融的高级形态。两者不同点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服务对象不同。房改金融的服务对象是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的业务领域。而房地产的服务对象则是房地产领域,包括房产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以及地产业的开发、资金运作和土地价值、使用价值的再创造。 其二,业务性质不同。房改金融属于区域性金融业务,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的房改政策,属于政策性和服务性兼容的业务。
作者 杨明远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6年第1期26-26,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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