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约是1985年,我在一个很深的夜晚,突然想起“自己的小说”。当时的想法简单而乱,只是有那么一种冲动,即自己该怎样去写小说,怎样的小说才算是自己的,至少有别于其它。十多年于不经意中淌过去了,重提“自己的小说”仍不觉得清晰。显然,作为概念这一提法缺少必要的理论依据,但它是一种态度和立场。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小说家在脱离故事的接受对象后获得了自由。但自由并不表示着轻松,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说家的自由是沉重的,它至少意味着一种纯粹形式的把握。故事永远不可能进入艺术。但叙述必须是艺术的。轻视或鄙视这一点的人当然也可以成为中国的著名作家,但决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家。对后者,叙述是一种责任,小说家所尽的当是天职。向日葵是一种普通的植物,但到了文森特·凡高笔下,就显示出了惊人的辉煌。因此可以这么说:
出处
《作家》
1996年第10期29-30,共2页
Writer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