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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宜常教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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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学是师生协同思维的双边活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地指出:“提高语文的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因而语文教学,单就教师教的一面来讲,宜做到常教常新,切实有效地提高语文教学质量。这里讲的“新”,泛指教与学对目的要求有新的认识,教学思路和程序有新的体现,教学手段和方法有新的举措,教学效果和效率有新的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一个不够成熟的建议: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掌握学生学习状况,通过认真备课吃透教材内容的基本前提下,教师务必以“新”字原则为导向,正确诱导学生读书、训练与观察、思维,并且在学中悟法,层层落实,力求实效。下面结合教学实践,谈几点体会。
作者 吴新龙
出处 《教育探索》 1996年第4期28-29,共2页 Education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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