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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的社会化问题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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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劳动保险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体系。但从现实来看,这种社会化的体系尚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劳动保险制度在对象和待遇上存在的严重的城乡差别、部门差别和劳动者身份差别,与劳动保险的公平性和社会化要求相背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劳动保险对象和范围也逐步扩大和发展,但劳动保险对象仍然是非全民化。劳动保险的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就其劳动保险的概念而言,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时,能够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做为保险对象的劳动者,应该是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相应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所有劳动者,而我国,真正能够享受到劳动保险的劳动者,只占一部分。从这一点上讲,我国的劳动保险有违现代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平原则,没能充分体现劳动者在社会上的平等权力。
作者 张启龙
机构地区 牡丹江师范学院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3期32-34,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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