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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执法中保护主义对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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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今年3月《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中严肃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为了他那一点局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甚至连犯罪的问题都加以保护。"实际情况表明,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已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障碍,在执法领域多方面、多层次、多环节存在,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一、执法中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得以滋生、蔓延,具有深刻和复杂的原因执法中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下称"两保主义")在当前滋生、蔓延,有着广泛、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少数干部法制观念还不强,对"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理解不深,以致出现以权压法、干扰执法的现象;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间不长,少数地方还存在封锁分割、抵制开放的陋习。
作者 梓樵
机构地区 浙江省法学会
出处 《学习与思考》 1996年第9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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