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间有一个流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潮起潮落,经久不息。近些年来人们从西方国家认同了它,并且以大致是肯定的语感,把它译为“时尚”。而据我看,把西方之fashion译成“时尚”多少缺了一股俏味儿;不如使用“时髦、流行”等语更形象,也不如后者更具对风潮的审视与批评的用语余地。因为“时髦、流行”的基础内容,常是以历史和文化形态为根据的,人群的服装。我也曾经被卷入一次时装大潮。只不过服装是蒙古袍子,舞台是千里草原。回想那时,我们对袍子的着迷和喜爱,远远超过今日都市里的红男绿女。那才是不仅风靡社会、而且蚀入骨髓的大fashion,它如同魔法之衣,穿上以后,就永生都脱不下来。
出处
《花城》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79-83,共5页
Flower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