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在任何民族的语言中都被认为是思维表达的最高形式。它那谐美的音韵,严谨的规律,千锤百炼、高度凝炼的文字是其它任何文学形式所无法与之媲美的。在浩瀚的英文诗海中,有一种形式完整,格律谨严、音韵优美、以歌咏爱情为主的抒情诗,多年来它以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魅力吸引着众多读者,也特别为我国的英文诗歌爱好者所钟爱,那就是英文十四行诗(Sonnet),也曾被译为商籁体。
出处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1995年第1期50-53,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