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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海省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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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继农业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重要成果,是农村合作制发展的重大突破。它已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产物在我省悄然兴起,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制,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产生 青海省从1989年陆续建立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在坚持资金所有权及其相应的自主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按照自愿互利。
作者 刘宁侠
出处 《柴达木开发研究》 1995年第3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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