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工制度的改革,对林业企业来讲不仅仅是打破“铁饭碗”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减少林区人口,降低森林资源的消耗量,达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保持森林的生态平衡,实现森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作为林业局的基本职工,他们长期生活和劳动在林区内,可为社会创造出超出自身消耗的大量财富——生产大量的木材供应社会建设需要,但同时又是一个消耗者。
出处
《林业科技情报》
1995年第1期19-21,共3页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