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样的话。家庭是带有浓厚的个人感情色彩的一个词。它给下一代上的第一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责任,相互调整的必要,自制、谦恭,明确的义务感,对父母感恩图报和对师长谦逊尊敬。家庭制度几乎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给人一种社会生存与家庭延续的感觉,从而满足人们永生不灭的愿望。事实上,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中国的知识分子自小受儒家学说的熏陶,早已潜移默化。殊不知,儒家的学说正是支配着家庭制度的社会哲学。“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关系。于是家庭就成了所有道德行为的出发点。所以对传统家庭的反叛,往往成为当时的年青人,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冲出封建牢笼的第一步。
出处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2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Ningde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