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考县许河乡扬堂村在1994年夏秋两季,私自增加农民负担55474.26元,人均30.84元;1995年3月计划生育超生费征收中,私自加收超生费10162元,人均5.65元。1994年元月至1995年4月,吃喝招待费高达28083.74元,月招待开支1755.23元;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助7343元。为严肃党纪,经县纪委常委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书记谢洪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5年第5期26-26,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