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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三总” 减轻农民负担——宛城区溧河乡“减负”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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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1994年,全乡人均提留39.39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9%,没有一个行政村突破限额,没有一起因负担过重上访的案件。他们的经验是认真落实‘三总",即:一、党政一把手总负责乡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并明确宣布,从乡党委、政府、乡直部门,到村党支部、村委会,一律由一把手总负责,一把手不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被视为不称职干部。同时还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了乡级农民负担管理机构。过去,乡农民负担管理领导小组只有3个人,仅1名副乡长挂帅,办公室人员由两名农经站同志兼任。充实后的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增加到5人,由书记、乡长总负责。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5年第4期5-5,7,共2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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