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真理说”出于对列宁论断的片面的误解,用被反映的客观来证明作为反映的客观,从而不自觉地将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真理与客体相等同,把物质与意识、思维与存在相混淆。它将真理实体化、本体化了,完全是在本体论意义下谈论真理问题,已经否认了真理是主观认识的范畴,排除了真理的认识论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是与实践标准相矛盾的,且不能合理地说明真理与谬误的辩证关系。放弃“客观真理说”将更有利于真理教学和研究的发展。
出处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1期21-27,共7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