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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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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作者 李燕芳
出处 《福建电大学刊》 1995年第1期33-36,2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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