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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小学社会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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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教委1992年颁发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规定,“五·四”学制的小学三、四、五年级和“六·三”学制的小学四、五、六年级新设社会课,每周2课时。按照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开设进度,1995年秋五年制小学的三年级、1996年秋六年制小学的四年级将开设此课。为便于教师搞好教学,笔者对这门新课程作一番简要介绍。
作者 刘建效
机构地区 湖南省教科所
出处 《湖南教育(上旬)(A)》 1995年第Z1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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