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决定》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它不仅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密切党和农民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为供销合作社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克服困难,走向振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极好机遇。但是,目前供销合作社的现状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还很不适应。按照《决定》提出的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还存有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合作意识淡化。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5年第12期45-46,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