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确认识"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含及必要性、紧迫性,对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和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全面实行了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制,推动了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5年第3期7-9,4,共4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