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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合作社原则 强化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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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自始至终地坚持合作制原则。自愿是条件,互利是目的,民主是手段,平等是标志,四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合作社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靠民主管理来实现。民主管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员群众的民主管理,一是职工的民主管理。失去了社员的民主管理,供销社就失去了合作的条件;失去了职工的民主管理,就会削弱服务(服务本行就是合作)职能。条件决定职能,职能受条件的制约。强化民主管理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社员民主管理。
作者 郭明勇
机构地区 沙河市供销社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5年第7期16-17,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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