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特别要注重制度建设,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在重大问题上的统一行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于搞好供销社的业务经营特别是棉花、农资、食盐等政策性的业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众所周知,棉花、农资、食盐是供销社的三大传统主营业务,也是供销社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支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社受国家委托对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搞好经营,不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而是供销社这一社团经济组织在新形势下政治职能的基本体现。对农资,棉花、食盐这些国家委托供销社经营管理的商品,究竟还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切地说。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5年第1期11-12,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