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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短斤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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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颁发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对零售商品重量的负偏差作出了规定,超过负偏差则视为短斤缺两,具体规定如下:1.粮食、蔬菜。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1995年第10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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