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人们对住房商品化议论较多,而对与之相关的住房社会化却很少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个缺陷。所谓住房社会化,就是打破现有的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界限,变封闭型为开放型,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为全社会服务。住房社会化贯穿着住房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涉及各个部门的利益,是一个与住房商品化同等重要的问题。一、住房各自为政是旧的经济体制的产物目前我国城镇住房,主要是公有和私有两种形式。除去约15%左右的私房外,85%为公有住房。在公有住房中,又有单位自管公房和城镇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分。据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资料,在全国城镇房屋总数中,全民、集体单位自管房占74.9%,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只占9%。由此可见,由各单位自己管理的公房占城市房产的比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