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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实施 “再就业工程”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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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初,烟台市被省确定为"再就业工程"试点城市。他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把富余职工纳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方案。一年来,通过7条渠道安置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5.6万人。烟台市劳动局在对全市失业职工和各类企业职工状况进行系统调查摸底后,确定了工作思路: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以市场调节供求为中心,以安置消化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为重点,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并动员社会力量,逐步提高社会化保障程度,从而实现充分就业。 "再就业工程"服务范围扩大到企业富余职工的思路确定后,他们根据富余职工量大。
作者 严福
出处 《山东劳动》 1995年第8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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