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如何支付以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已成为历史遗留的难题。近几年来,几经改革,但由于利益关系没有理顺,难题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1.形成了在职职工负担离退休职工(或说年青人养老年人)的表面现象。在"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下,各地根据统筹项目要求按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随着离退休职工待遇的增加,比例不断提高,有的地区已达到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30%,此项费用从企业营业外项目税前列支,对盈利企业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对亏损企业则加重亏损,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以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为标志,仅十余年时间),这种比例将提高到很高的程度,企业将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