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办理或代办保险业务过程中,保户在开户行支付保费时,存款行总是要设法将保险费截存本行,造成人保公司在商业银行多头开户。这种“多头开户”已直接影响了人保资金的正常运行和人保事业的长远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保险资金是人保公司通过向被保险人(企事业单位、私营经济及个人),按保险合同规定收取一定的保险费而聚集起来的。原则上,各人保公司只应在一家银行开立帐户,将收取的保险资金存入其帐户。这笔资金主要是用于经济补偿、上缴国家利税和通过资金运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由于市场竞争的作用,各专业银行为了稳定和增加本行的存款资金,对存款户支付的保险费,不是及时地转入人保公司的统一帐户上,而是采取强拉手段。
出处
《金融会计》
1995年第9期24-26,共3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