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自1988年8月开始提倡并推行货币发行业务的“目标管理”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具体讲,货币发行、出纳部门一体化管理,就是在搞好自身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的出纳工作进行协调和规范,从而达到业务相互制约,工作双向考核,质量和效率同步提高的目的。 河北省泊头市从1993年1月起试行《泊头市金融系统货币发行现金出纳业务一体化管理办法》,两年来,已取得了明显业绩。 《发行出纳工作一体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发行、出纳工作的考核内容。
出处
《金融会计》
1995年第8期32-11,共2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