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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部最近就国有企业富余职工问题提出11条解决办法:一、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分流的政策指导、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二、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企业富余职工向新产业转移。通过开发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生产项目,引导富余职工转入新的行业。三、配合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通过盘活企业存量资金,推动富余职工分流。四、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鼓励富余职工转岗或转业。形成合理的社会分流安置。要充分运用职业介绍、转岗和转业,组织生产自救,劳服企业安排等手段,帮助富余职工实现合理分流。五、
出处 《山东劳动》 1995年第11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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