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银行系统推行权责发生制,不仅是银行收入、费用记录计算方法的改变,而且是银行与国家之间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会计准则而取代长期以来实行的收付实现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会计工作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实现我国会计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金融企业推行权责发生制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尚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困难较多。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条件 任何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我认为,我国银行受行业特点、体制背景、
出处
《金融会计》
1995年第1期28-31,共4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