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县(市)得到遵守和执行,应由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笔者认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儿个方面:(一)建立起完整的执法程序。各执法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如果没有配套的程序法,自拟执法程序,报县(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建立起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案的程序,使执法的每个环节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样就可做到法多不乱,执法有序,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同时,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法程序的过程中,把这些部门的执法活动纳入了视野,法律监督的覆盖面较之以前要大得多,几乎可以消灭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