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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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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在浙江考察时指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如何进行监督,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我们国家,重大事项的决策,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须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决定的,都应当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这样做,有好处。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经过人大讨论,有利于决策科学化,减少失误;还可以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使作出的决定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经过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
出处 《楚天主人》 1995年第10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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