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喜与悲,两张照片,留下一个女性的不同经历和遭遇。 婚纱,鲜花装扮着这位婷婷玉立、清纯秀美的女青年,留下了飘逸潇洒,充满青春活力的倩影。 同样是她,在另一张照片上,却没有表情靠在病床上,浑身上下被烧伤的肌肤焦烂、流汤,颈部、双肩、左右膝关节活动严重受阻,整个人体变形,惨不忍睹。 1995年8月28日,卓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骇人听闻、震惊草原的残害妇女案。 凶手马刚,是个29岁的铁路职工,在旁听席上数百双眼睛的包围下,低头垂目。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5年第11期34-35,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