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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幼女隐瞒年龄的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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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日傍晚,某厂青年职工赵某下班后同朋友王某去火车站小吃摊喝酒。赵某在去邻桌取凳子时,见一年龄不大的女孩子G女正在吃饭,便约其一同过来吃饭,G女未推辞。赵、王从询问中得知:G女年龄是18岁,是从桓台老家来这里找工作的,晚上住火车站候车室。赵见有机可乘,便趁机让其一块到本厂宿舍住宿,G女说行。于是几个人一同去了赵某的宿舍,当晚。
出处 《法律与生活》 1995年第8期45-45,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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