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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地位必须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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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企业民主管理需要社会主义法律的保护,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地位必须得到尊重和维护。第一,宪法规定民主管理是管理企业的重要形式之一。新《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指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的民主管理原则,为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作者 方开国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5年第2期4-5,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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