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办基建工程预、决算的审计验证,是审计部门的重要业务之一。审计署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中也提出纲领性的统一要求,但笔者在工作实践中深感目前还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程,对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从前期准备、制定计划到审核查勘、取证签证的步骤、方法作出规定,以增强基建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为此,本文冒昧地提出一套基建审计工作规程。
出处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1995年第1期93-96,共4页
Journal of Qil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