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决定权行使得好坏,是衡量人大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方面。这些年来,各地人大虽然在行使决定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和探索,但从总的情况看,目前决定权的行使仍然很不到位,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推进人大决定权的行使,针对目前行使决定权的状况和问题,我们提出以下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决定权是人大诸权中法定的独立职权1.人大行使决定权是国家决策的最高形式。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讨论、决定地方重大事项的权力,一些地方人大还就决定权的行使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从决定权行使的实际来看,人大决定权有它自己的性质、特点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