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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次人大常委会例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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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常委会例会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一种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文规定,人大常委会例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由此可见,人大常委会例会是个重要的会议。然而,现实中以下事例却偶有发生。
作者
赵自忠
机构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第12期36-37,共2页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例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形式
组成人员
政治制度
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法
分类号
D62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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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1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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