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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行使人大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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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的行使,需要在勇于开拓和大胆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具体地讲:1.监督权的行使,应进一步增强力度。无论是监督手段还是监督的效果,都应体现出人大特有的权威性、制约性和影响力。认准核实的问题,应敢于见事见人,依法追究和处理,法定的询问、质询、撤销、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该运用的应敢于运用。2.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应突出在体现地方特色上狠下功夫。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
作者 朱志武
机构地区 全国人大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第1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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