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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药品广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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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定位误区。药品是一种不同于其他大众化商品的特殊商品。它以其自身的药理作用、性能、用途等属性在市场上占有特殊位置。如果在广告中把药品说成是“有病治病、无病健身”的包治百病的通用药品,对其副作用避重就轻或故意掩盖、对其适应症不加严格而科学的界定。
作者 刘仍民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5年第1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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