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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子”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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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载,近来珠海某酒家推出了所谓“点菜任意付款”的新“点子”:顾客可“根据感觉计价付款,不拘多少”,一时间该酒家食客蜂拥,门庭若节。结果第一天即亏损七八千元,甚至有食客吃掉500元仅付7元钱便抹嘴而去。 该酒家推出这一新“点子”用意何在?我似乎有些糊涂。如果仅以此来提高知名度,那目的是达到了,而且可以屡试不爽。你想,吃多吃少自己挑。
作者 滕朝阳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5年第17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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