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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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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规定集体商标的必要性 1.集体商标的使用,有利于创造企业集体信誉,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为了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采用集体商标,形成拳头产品,形成数量优势和广告优势,尽快创立驰名商标,提高商品竞争能力,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发达国家曾经采用过的成功经验。如,1970年日本曾制定《中小企业出口商品统一商标法》,它规定中小企业在其出口的商品上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以此提高日本中小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要求这些企业组织成一定的团体,并选定统一的集体商标。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5年第4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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