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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实践意义——公司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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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完全把公司推向了市场,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公司彻底摆脱了行政干预。《公司法》取消了行政主管部门,公司的设立、变更与解散也无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从根本上摆脱了公司对主管部门的像赖。
作者 曾四明
机构地区 武汉市工商局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5年第15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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