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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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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公用企业的特殊性 公用企业一般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大体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公用企业与其他一般行业的经营者相比较,具有以下待点: (一)公用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基础地位。公用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涉及到城乡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交流等基本的物质生产和生活需要,属于基础性产业。
作者 陈春建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5年第18期27-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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