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病伤死因年报表是国家颁发的法定报表,我省从1987年起按卫生部的要求,居民病伤死因采用ICD-9编码,使用新类目表的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进行汇总上报,现就几年来编制年报表中常见的错误归纳如下。 一、各表之间的关系问题: 死因年报表共有三张,每一张均以男、女、合计分别编制,表一“总表”,表二“意外死亡表”,表三“婴儿死亡日月龄分组表”。表二、三中所列出的数字是总表部份数字的详细情况,其中表二为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的详细情况,由于每一例损伤和中毒死亡都同时给予两个编码,并分别汇总入表一和表二中,因此表一、二损伤和中毒小计中各年龄组的数字均应相等。表三为婴儿死亡年龄的详细情况,其中“1天—27天”的合计数应等于总表中其中新生儿数,表三的合计数应等于总表中不满1岁数。男、女表之和应等于合计数。编制年报表中容易出现表表不符的情况。
出处
《浙江预防医学》
1995年第5期2-2,共1页
Zhejiang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