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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告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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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并于1985年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都应当遵守广告法。否则,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江海
机构地区 湖北省土地局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5年第3期20-23,19,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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