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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法》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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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经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教育法》的实施,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决策,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而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教育法律体系框架正在逐步形成,依法治教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是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这部法律从起草到颁行,历时10年,它的制定全面总结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研究借鉴了国外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体现了全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第9期15-1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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