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发挥处置在执法检查中的作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融人大各种监督手段为一体,能产生综合效应。这是因为执法检查不仅针对司法机关,而且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在内;不仅着眼犯罪,而且涉及一般违法行为。因此,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可为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加强创造良好氛围。然而,执法检查的现实却存在"走走、听听、看看、了了"的现象,这不仅弱化了人大监督的作用,而且容易助长形式主义,带来某些负效应。
作者 郭智锋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第9期31-3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