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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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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公布之日起执行。一、食品卫生法修改的必要性1982年11月19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并于198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5年第2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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