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代表开展民主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为了使政治体制改革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出来的对政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现在几乎全国地方各级人大都在开展、总结、推广这项活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但是如何把民主评议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发挥其功效,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为进一步开展评议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当前,在组织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上,有些同志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和模糊观念。如,开展这项活动是否合法?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有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组织民主评议有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