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出口商品的管理,外经贸部经商海关总署,于1994年11月1日正式发文,对1995年度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作了调整。调整后的出口许可证商品为114种,按协调制度商品编码分类为143种,均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上述商品出口到任何国家,各地海关均验凭经贸部门签发的合法出口许可证放行。在这143种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中,有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的商品21种;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发证的商品59种;各省级发证机关发证商品63种。经调整的199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出处
《中国海关》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期37-3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