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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1955年颁布的《兵役法》规定,独生子女平时可以免服现役,当时主要是为了照顾我国人民的传统习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现行兵役法就没有再作这个规定。独生子女只要其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尚有劳动能力,能维持家庭生活,就应该听从祖国召唤,接受祖国挑选,争取走上保卫祖国的战斗岗位。
出处 《福建农业》 1995年第4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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