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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岭村山地招标租赁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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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汀县大同镇李岭村地处城郊6公里处,全村367户,1774人,耕地1204亩,果园500亩,山地1126亩。该村原对山地实行村集体经营,造成山场长期失管,松林稀稀落落,30年生的松径仅10厘米左右。村两委在关于耕地承包期可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启迪下,结合村情,提出将1162亩山地公开招际和向村里交纳租赁金。
作者 朱康中
出处 《福建农业》 1995年第2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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